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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行管委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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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市委巡察四组对市行管委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8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根据《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委巡察四组<关于对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宁委巡〔2023〕32号)和市委巡察办主任曹清福在巡察情况反馈会上的讲话要求,市行管委党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情况和整改期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全面整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市行管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认真督导检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压实责任,每2周召开一次会议,动态分析整改成效,确保问题整改一个、巩固一个。整改期间,党组强化督导、推进落实,根据整改情况和计划安排,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根据问题属性,分门别类对整改任务、责任、时限做出严格规定,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

  (四)强化成果运用。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按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修订完善工作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派驻部门(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9月26日党组研究制定《宁德市行管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坚持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议第一时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及时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工作,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会前明确一个研讨主题、具体学习内容、重点发言人员等,为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入市行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9月份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

  3.关于“配合‘放管服’改革协调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全面排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入驻的事项,定期抽查办事指南配置,发现的问题每季度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的形式通知各级各部门及时落实并整改,2023年5月以来,共抽查通报35个省网办事指南配置问题,均已通知相关县(市、区)、市直单位并全部落实整改。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业务骨干对接负责制,每个业务骨干对接一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单位,抽查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办事指南配置准确性,每月抽查市直部门办件情况,督促提醒各级各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实行定期通报。围绕省对市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和绩效考核有关要求,定期梳理通报各级各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和短板弱项,明确改进措施和要求,促进工作成效。今年4月、7月、10月先后在全市每季度政务服务工作情况中对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配置问题进行通报。四是立即整改。督促指导市住建局、寿宁县民宗局就发现的问题在8月底前完成整改,目前5个“一趟不用跑”事项均已配置邮递服务。

  4.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指标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履行政务服务指标牵头单位职责。积极与市政府办、审改办、大数据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4个单位对接,印发《宁德市行管委关于做好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有关工作的函》《宁德市行管委关于做好2023年政务服务指标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督促监测事项牵头单位做好进展情况跟踪、责任单位工作指导、典型经验总结推广等工作,并按时报送监测事项进展情况。针对市发改委(大数据局)报送的部分监测事项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函督促指导。二是加强沟通做好实时跟踪。积极与省级部门汇报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围绕提升全程网办事项网上办理率及政务服务办件数据汇聚等方面,积极组织市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部门(窗口)、各县(市、区)行管委、东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培训工作。三是定期通报全市政务服务情况。围绕省对市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考核等有关内容,认真开展季度政务服务工作情况的梳理工作,2023年4月、7月、10月先后发文通报全市各季度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5.关于“推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排查。通知涉及“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的单位全面排查有关事项,印发《宁德市行管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跨域通办”的通知》,组织各级各单位对“跨域通办”事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事项配置到位。二是加强检查。抽查省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配置准确性,已将省、市规定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配置情况纳入《宁德市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考评实施办法》中,对责任部门实行月度考评。三是立即整改。督促指导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区)公安局严格落实省、市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规定,相关事项已配置到位。

  6.关于“‘局长服务日’机制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落实工作机制。9月6日发函至市发改委、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应急局、医保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局、气象局等13个派驻部门(窗口)所属单位,明确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公的“局长服务日”工作机制。二是加强督促提醒。梳理巡察整改以来“局长服务日”机制落实情况,对仍未落实到位的派驻部门(窗口)所属单位进行提醒,确保“局长服务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完善绩效考评。9月27日制定并印发执行“政务服务评价”绩效考评办法,已将“局长服务日”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政务服务评价”绩效考评。9月1日至12月21日共有20个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到市政务大厅现场办公,到场人次为89人次,服务群众人次为127人次,研究解决问题个数为48个,服务重点项目个数为26个,开展咨询服务次数为122次。

  7.关于“‘一件事’集成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梳理优化。已组织各级各部门根据实际进行梳理,5月份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686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重新完善并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248个,对功能重复、不符合实际需求下架的438个。二是加强宣传。通过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覆盖面,制作不动产交易、企业开办等宣传视频在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LED屏轮播,提高“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知晓度。三是加强日常考评。已将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一件事一次办”可办情况纳入《宁德市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考评实施办法》中,对责任部门实行月度考评,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推广,引导群众应用“一件事一次办”套餐办事,提高便利度。目前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的227个“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办件的221个,达到97.36%,已达到省里考核目标要求。四是立即整改。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就有关问题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对“企业招用员工一件事”已将公积金事项纳入,对“婚育登记一件事”已按照省里发布的一件事综合受理平台统一入口受理,对“失业一件事”设置不合理,已和市人社局对接沟通,下架该“一件事”。

  8.关于“招标项目电子保函使用率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平台建设。通过优化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协调住建、交通、水利等监管部门加强招标文件备案环节的监管力度等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电子保函的使用,取消纸质保函。二是加强部门监管。协调行业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及时处理招投标问题,电子保函使用率现已提升至90%。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投标人操作界面增设电子保函相关政策弹窗提示功能,提高电子保函知晓率。

  9.关于“投标保证金应退未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强化责任意识。9月26日组织学习培训会议,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干部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福建省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熟悉法律法规,强化工作责任意识。善系统功能。经协调平台运维公司与保证金代管银行,目前已开发投标保证金自动退还功能,实现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发布后自动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公示期满后自动退还。三是定期开展退保巡查。开发投标保证金余额巡查功能,每周对保证金余额情况进行定期巡查,根据10月31日巡查结果,无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四是保证金应退尽退。已协调招标人、投标人以及代理机构,落实未退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截止8月23日,34笔投标保证金已全部退还。

  10.关于“网络安全风险防范不缜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学习8月25日,市行管委发布《宁德市行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9月5日,举行“网络安全教育宣传”会议;10月27日,开展网络信息安全培训会,学习《宁德市行管委关于印发宁德市行管委计算机及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等网络安全相关制度,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二是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根据《宁德市行管委计算机及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电脑、政务服务平台等账号使用强密码并施行密码定期轮换制度,最长有效期限不超过60天。三是加强日常抽查监督。对市行管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服务大厅派驻部门(窗口)等进行抽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强密码及落实密码轮换制度的,在每月绩效中进行扣分,并要求立即整改。四是调整电脑密码设置。52台电脑应用系统存在弱密码及78台未落实密码定期轮换制度的电脑,已在8月底前通过设置应用系统密码机制,强制按照要求调整,已完成整改。

  11.关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存在安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网络安全培训。9月26日,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体干部开展网络安全学习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二是强化自动校验功能。增设平台密码自动效验功能,启用密码复杂控制,自动提示弱密码平台用户按照安全要求修改密码,否则无法登陆,新用户设置密码也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否则无法注册。三是提升系统安全等级。已完成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安全等级的提升,将门户网站域名及平台地址全面升级到HTTP安全协议,建立信息安全通道,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已实现通过CA机构颁发的安全签章来查询。

  12.关于“网络保密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截至9月5日,市行管委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完成“中国保密在线”网站培训系统,均参加保密线上培训并打印“保密教育培训证书”。按照上级要求通报保密案件情况,10月27日,组织本委各科室及直属单位、派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传达学习2023年全国保密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保密常识,增强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二是开展保密自查。10月30日对本委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有计算机等设备开展涉密或敏感文件存储排查,并做好工作管理台账。经排查未发现违反保密规定的问题。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2023年6月7日,市行管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6月19日,在本委干部职工大会上对以上3人进行批评,引导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吸取教训,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13.关于“未做到‘四个纳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9月2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列席学习;10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二是抓好贯彻落实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纳入市行管委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坚持以《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为指导,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质效。

  14.关于“‘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意识。9月7日,机关党委向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发出《宁德市行管委关于对单位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加强“三审三校”的通知》,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二是严格信息审核。按照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要求,市行管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发布推文已全部标明编辑、审核人员等要素信息。

  15.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组织领导。9月15日,印发《关于调整市行管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及时更新市行管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公共领域宣传的组织领导。二是规范管理载体。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建立市行管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管理台账,9月起实行台账管理,发布情况由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自行登记本科室(单位)在公共领域宣传载体信息发布情况,每月底汇总机关党委(意识形态办)备案;及时更新信息,已撤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容。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定期对本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科室(单位),10月11日开展本委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未发现违规和异常问题。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6.关于“‘一岗双责’未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制度。9月14日,党组研究制定《宁德市行管委党组廉政谈话制度》。二是坚持谈话全覆盖。今后每年开展1次廉政风险提醒谈话。今年10月,党组书记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与党组成员分别进行廉政谈话;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围绕职能分工和岗位风险点谈,不断提升廉政谈话的质量和效果。

  17.关于“廉政防控机制未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2023年第四季度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认真研究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开展风险排查。10月份,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填写廉政风险点排查表,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8.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廉政谈话质效。二是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对市行管委新提任1名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提高新任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三是开展日常廉政谈话。对市行管委5名重要岗位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动态,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9.关于“日常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入学习领会市纪委监委《聚焦发现问题做深日常监督的方式适用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不断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二是抓实巡察整改。 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在做好自身问题整改的同时,积极主动协助党组抓好整改,参加市行管委党组巡察整改会议4场,推进巡察整改落细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对市行管委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检查和“窗口”绩效考评开展专项检查,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实。

  20.关于“‘网上办事’服务实际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服务功能。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网上办事服务专区,引导企业群众在网上办理业务。二是整合行政审批系统。已完成整合市、县两级11个行政审批系统,完成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优化网上办事功能。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在政务服务大厅自助机上宣传“网上办事”“掌上办”,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比例。

  21.关于“联席会议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制度落实。10月25日,召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专项指标工作。二是发挥会议职能。协调市发改委、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信息中心等相关单位,指导县级分支机构开展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跨省跨市远程异地评标数量和占比、本地区全流程电子化的招标项目占比,持续推进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矿业权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平台等指标的提升。截至10月底,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跨省跨市远程异地评标数量已完成40个,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数量占比51.02%,两项均居全省第一。本地区全流程电子化的招标项目占比达到74%。

  22.关于“指导基层政务服务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工作计划。8月20日,制定印发并执行《宁德市行管委2023年基层政务服务指导工作计划》,按年度研究制定市行管委基层政务服务指导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对下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是深入服务基层。各党组成员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到基层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和政务服务机构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今年8月30至10月26日,市行管委党组书记及各党组成员分批赴福安、寿宁、古田、屏南、周宁、霞浦等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中心开展政务服务调研,指导基层政务服务工作,研究解决政务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三是建立健全文档。整理指导基层政务服务工作材料并填写解决问题情况登记表,做好归档。

  23.关于“心得体会抄袭网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建设。10月18日,已制定印发《宁德市行管委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二是强化党员管理。各党支部从严审核材料,党员学习心得体会要结合自身实际,求真务实,不能流于形式,今后发现心得体会与网络文章雷同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重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行政审批窗口党支部、公共服务窗口第一党支部分别于9月6日、7日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或向党支部作书面检讨。

  24.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相关管理制度。10月20日,组织全体干部共同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增强责任意识,规范报销行为。二是加强现金管理。加快推进单位公务卡的普及和使用,减少现金结算行为。目前宁德市行管委全体在编人员和涉及采购业务的人员已办理公务卡,最大程度减少现金结算行为。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市行管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000元以上的报销经费均采用转账方式支付。

  25.关于“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制度10月20日,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干部外出审批报备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宁德市行管委财务管理办法》,明确报销审核环节,加强审核把关,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费报销程序。三是进一步核实巡察反馈问题。对反馈问题的考察报销费用进行情况核实,对实际应报销费用的会计凭证材料进行完善。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9月25、26日,市行管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6.关于“党建工作经费未列入年度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学习。10月24日,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认真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党建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机关党委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委2024年度预算,有效保障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的有序开展。

  27.关于“工会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9月6日,召开工会委员集体会议,组织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等相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宁德市行管委财务管理办法》开展工会、党建等活动物品采购,规范采购流程,严格进行询价采购。三是规范经费开支。已制定《宁德市行管委工会经费支出管理制度》,规范工会经费开支行为。已补齐2019、2021、2022年的3次工会活动奖品签领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8.关于“议事规则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10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10月20日,召开学习培训会,组织学习《中共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增强执行工作规则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二是遵守规定。认真严格执行《中共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及附件《宁德市行管委党组研究重大事项清单》,不断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通过党组讨论和决定的规则意识。

  29.关于“党组决策机制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10月17日、10月20日分别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自觉贯彻执行党组的议事决策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制度。研究决定重大问题严格按照程序议事,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各科室及直属单位严格落实《中共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并在党组会议后15个工作日内填写《市行管委党组会议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反馈表》。2021年至今未填写的反馈表,已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补充填写。

  30.关于“重大事项未经党组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10月20日,组织学习《宁德市行管委党组工作规则》及《宁德市行管委党组研究重大事项清单》等“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切实提高对“三重一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认真执行《中共宁德市行管委党组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本委“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党组研究决定。10月18日,党组研究修订《宁德市行管委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今后,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应提交党组研究议定。

  31.关于“支部班子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教育。9月,各党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能力。对出现支部委员缺额时,相关党支部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程序,及时补选支部委员,杜绝长时间缺额、支部副书记选举结果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会议记录缺失等现象。二是加强党务干部业务培训。10月17日,开展组织委员业务学习培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同时,根据市直机关工委要求,积极安排支部书记等党务干部参加相关党务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业务能力。三是做好支部换届工作。行政审批窗口党支部、公共服务第一、二窗口党支部均已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要求,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齐配强支部班子。四是对行政审批窗口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严肃纪律,压实责任。

  32.关于“支部工作机制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教育。9月,各党支部均已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强化党支部班子重要事项议事决策意识。机关党支部积极发挥重要事项议事决策领导作用,6月19日召开支委会,研究制定2023年度工作计划。二是加强窗口党支部党员党组织关系管理,向市卫健委、工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证处等派驻单位发函要求将窗口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市行管委机关党委,目前相关派驻单位党员组织关系均已转入。

  33.关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开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因公务或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主动向党组织请假,并委托组织委员转达对其他党员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意见。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缺席人员行政审批窗口党支部、公共服务窗口第二党支部相关责任人已补交个人批评和自我批评书面材料。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组织生活会上“辣味”不足问题,行政审批窗口党支部、公共服务窗口第二党支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4.关于“民主评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组织生活制度学习。9月,各党支部分别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教育管理。9月26日,市行管委党组对公共服务窗口第二党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其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35.关于“专业化人才缺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根据市行管委及直属单位工作职能,加强队伍能力建设,2023年5月30日、6月6日和8月10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培训。二是补充专业人才。2023年7月24日公开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新闻传播学类等多种专业非在编工作人员5名,补充业务所需。下一步,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招录会计与审计类等管理专业人才。

  36.关于“干部职工经商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相关制度9月28日,组织市行管委及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干部纪律教育,规范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的行为。二是立行立改。要求该登记注册个体经营干部及时注销相关户头,停止经营行为,涉及原经商的职工陈瑛瑛注册的“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瑛子琴馆”已于2023年5月18日注销。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组织开展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自查,对发现类似情况要进行严肃处理。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9月25日,市行管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7.关于“入驻窗口人员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制度建设8月23日修订印发《宁德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考评实施办法》,加大对派驻部门(窗口)非在编比例的扣分力度,督促派驻部门(窗口)提高在编比例,减少人员流动性。二是严格落实工作人员调整机制。2023年至今,各派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调整,严格按照工作人员调整机制进行。为保证派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相对稳定,2023年至今共有11名调出人员,均在大厅工作不少于两年,并以正式函件与市行管委协商对接,经市行管委审核同意后调整。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38.关于“纸上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市行管委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发放奖金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工作有关规定,坚决杜绝违规发放奖金等违反财务要求的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9月25日,市行管委党组对上轮巡察发现违规发放奖金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9.关于“改而又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制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宁德市行管委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落实“三审三校”流程,确保所有的上网信息在发布前经过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或宁德市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检测,校对无误后方可发布,严格把好信息质量保证关。2023年单位微信公众号信息中出现有关错误表述已于该信息发布后第二天完成修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9月27日,市行管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40.关于“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每年开展一次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今年9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严格按照整改时限要求落实问题整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9月27日,市行管委党组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

  41.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到立行立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在9月结合廉政提醒谈话,开展意识形态提醒教育。二是严格落实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本科室、本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提醒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市行管委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非市管四级调研员1人,科级干部7人,其他人员9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50212,通信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电子邮箱:db2226758@ndsxgw.com。

  中共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19日

  编辑:赖道玲

  初审:吴文忠

  终审:吴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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